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魏欣倩)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昨日上午,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对即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据丁贤志介绍,《办法》施行后,将通过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以及建立信用评价机制等多种方式,规范市场秩序,督促电梯相关单位加强管理,提升责任意识,提升电梯安全运行的水平。
适用范围
个人自用电梯不归《办法》管
生活中常见的电梯主要是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这些电梯是否都适用该《办法》呢?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表示,国家有一个特种设备目录,对电梯的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凡列入国家目录的电梯,均纳入了《办法》的调整范畴。但是有一个除外情形,即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因其不涉及公共安全,《办法》不予规制。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改作公共使用了,就要按照《办法》执行。
陈燕飞表示,今年厦门质监部门将继续对位于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另外,一些故障频率较高、已经影响正常使用的电梯,也将被列入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的范围。
快速救援
正建设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
有市民反映,一些小区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应急救援存在响应、处理不及时的现象。陈燕飞表示,《办法》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的电梯安全救援网络,由市质监部门建立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并与“公安110”、“消防119”联动,以此提高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电梯故障将有统一应急救援电话。陈燕飞透露,厦门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中,有望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用,该中心将可统一接听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并协调维保单位实施快速救援。
改造维修
500多台老旧电梯完成安全评估
老旧电梯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其故障率相对较高,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办法》的规定,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者超过设计运行次数的电梯,应当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据悉,目前,厦门已有500多台电梯进行了安全性能评估,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评估建议进行整改。
目前,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难在缺少经费,为此,《办法》也区分不同情形,明确了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经费筹集的程序。同时,还赋予了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费用的权利。陈燕飞说,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最终确定对无缴交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的电梯更新改造费用,财政补助一半。即对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日期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更新改造进行财政补助。
【数据】
全市电梯3万多台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其中乘客电梯22570台,载货电梯6851台、自动扶梯2487台、自动人行道153台、杂物电梯 262台、液压电梯80台。目前,厦门有两家电梯制造单位,75家电梯维保单位。
从质监部门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来看,厦门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不明确、电梯选型配置不合理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经费筹集难等问题非常突出。
【答问】
网友刘先生:怎样判断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陈燕飞:《办法》明确了严重事故隐患的判断标准:一是非法生产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的;二是主要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者缺失的;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四是因电梯设备本体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的。符合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电梯,即可判断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网友胡豪:经安全评估后可继续使用的老旧电梯,日常使用中还需要注意什么?
陈燕飞:老旧电梯部件老化、安全性能较差,因此,对经评估可继续使用的老旧电梯,《办法》规定每5年至少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当然,使用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再次评估的期限,《办法》只是对最长评估周期进行了限定。
网友李先生:报废电梯是否还需要履行其他手续?
陈燕飞: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电梯后的15日内向市质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