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将建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安全管理办法3月起实施

2016-01-14 07:43:35蔡樱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厦门老旧小区不少,高龄的“无主电梯”也不少,今后,这些老旧电梯的安全将得到更有效的监管。昨日,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市政府网,解读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陈燕飞介绍,到去年年底,厦门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约占全省电梯数量的20%。

电梯安全究竟由谁负责?丁贤志表示,《办法》规定,市质监局是电梯安全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市质监局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公安、国土房产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使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老旧电梯的安全问题颇受关注。《办法》规定,对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日期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更新改造进行财政补助。

陈燕飞还介绍,厦门将建设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电梯运行实时状态监测、故障自动生成报警、应急协调处置、事故追忆分析、风险监控、维保质量电子稽查等功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