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电梯安全历来受市民关注。昨日,厦门市法制局副局长丁贤志、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陈燕飞做客市政府网,解读《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应急救援存在响应、处理不及时的现象,今后,厦门将设立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
现状 大批电梯进入老旧期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厦门市的电梯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15年底,厦门市共有各类电梯32403台,其中乘客电梯22570台、载货电梯6851台、自动扶梯2487台、自动人行道153台、杂物电梯262台、液压电梯80台,约占全省电梯数量的20%。
此外,目前,厦门市电梯制造单位2家,电梯维保单位(包括外地单位驻厦维保点)75家,总体情况还是良好的。
陈燕飞说,随着电梯使用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大批电梯进入老旧期,厦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目前面临着较大压力。“厦门市缺乏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相应规范,电梯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造成电梯安全隐患。”他说。
除此之外,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就是电梯的维保不及时;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通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困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管理 对电梯“体检”将更频繁
今后,对于电梯安全,厦门将给违法行为人建档,同时,遇到电梯故障,市民还可以投诉和举报。从制度上完善电梯管理,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办法》提到,厦门将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电梯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都可以向市质监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此外,今后对于电梯的“体检”也将更加频繁。厦门将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三种方式,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都被列入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的范围。
当然,除了检查之外,更重要的是对电梯主体的约束。厦门将通过电梯安全评定、服务质量评价、违法行为人档案等手段,强化信用约束、规范电梯各方主体的行为。
救援 设立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眼下,经常有市民反映,电梯出了故障,但是,电梯维保单位维修不及时。有时,一台电梯“带病工作”,但是,也没人来“问诊”。
对此,陈燕飞说,目前,电梯应急救援主要由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实施,但维护保养单位普遍存在规模小、管理区域分散、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靠单家维护保养单位实施应急救援,难以为继,救援不及时常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合力,实现快速、专业救援。
为此,《办法》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的电梯安全救援网络,由市质监部门建立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并与“公安110”、“消防119”联动,以此提高电梯应急救援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乘用人在困人故障后得到快速解救。
至于这个应急处置中心如何运作,陈燕飞说,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有人员24小时值班,乘客乘坐电梯被困后可以拨打专门电话,值班人员接到救援电话后,会及时将电梯困人信息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组织救援。在签约维保单位人员无法及时到达现场救援时,值班人员可以协调就近公共救援站(全市将根据区域电梯数量设置公共救援站,救援站主要依据现有维保单位在不同区域设的维保点)人员,直至公安消防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值班人员在救援过程会随时与被困人员沟通,缓解其紧张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