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取?可以领多久?昨天上午,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相关负责人接听12333专线,就失业保险待遇问题接受了读者的咨询。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据介绍,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办理完停保减员手续的5个工作日后,到原用人单位所属的社保中心,填写《厦门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具体需要携带的材料请登录社保卡信息网服务指南查阅。 本市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办理成功后次月起每月23日-25日通过银联转入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满六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据悉,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3%调整为2%,单位部分由原来的2%调整为1.5%,个人部分由1%调整为0.5%,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同时,本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的期限和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相一致,目前标准是每月303.66元。 【问答】 问:我一个朋友的失业金是1400元多?为什么我才1275元? 答: 我市今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分为三档:1) 累计缴费年限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发放金额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5%,即每月1275元;2) 累计缴费年限满五年不足九年的,发放金额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每月1350元;3) 累计缴费九年以上的,发放金额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5%,即每月1425元。 问:我可以领取2年的失业金。但领了3个月后,我又找到了新单位准备上班。请问没领完的部分要怎么处理呢? 答: 失业人员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待就业再失业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以再办理待遇领取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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