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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交费率由3%下调为2% 多交的失业保险费可退

2015-09-02 11:04:12香卉辉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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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陈宗贤)厦门的单位和个人注意了,由于缴交费率下调,3-6月多缴的失业保险费现在可以自动冲抵或申请退费喽!

企业直接冲抵 个人直接返还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地税了解到,依据相关通知,7月已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3%降为2%的调整。

但是,由于费率下调从2015年3月起执行,对3至6月已按原费率缴交的单位及个人,多缴交部分的失业保险费,9月起可由缴费单位或个人采取冲抵或者退费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对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多缴交的失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依据费率差额计算3-6月份多缴交失业保险费的总额,用人单位在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时直接进行冲抵,地税征管系统将自动关联可抵扣金额,无需单位选择。

对于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参保个人,其3-6月失业保险费多缴的部分由社保部门直接返还参保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银行账户,具体返还时间待社保部门另行通知。

年底前没抵扣完 可退余额

据厦门地税介绍,本次总抵扣金额不仅有单位多缴部分,也包含本市职工个人多缴部分,其中个人多交的由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可登录网站查询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多缴的账目明细。

同时,用人单位多缴的失业保险费在3个月内基本可以抵扣完毕,用人单位在2015年年底前无法抵扣完所有多缴的失业保险费的,请在2016年1-2月向地税机关直接申请余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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