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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创业项目推介会周日召开 失业人员享政府扶持

2015-07-17 09:00:36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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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创业入门培训补贴、创业提高培训补贴、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创业项目奖励……这些真金白银的扶持和奖励,已经覆盖厦门所有失业人员。

在此前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的基础上,去年,厦门市人社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政策门槛更低,补贴力度全省最大。同时,还将受益范围调整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未就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复退军人或驻厦部队随军家属,涵盖全市所有失业人员。

参加创业培训有补贴

在厦门,本市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应届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未就业转业复退军人、驻厦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以及来厦务工农村劳动者均有机会享受“1+1群”创业入门培训补贴。

他们只要参加“1+1群”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培训机构可获1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入门培训补贴。

已经创业一段时间了,想提高自己,还有“创业提高培训补贴”。持有本市工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等,已取得“1+1群”创业入门培训合格证2年以上的学员,员工达200人以上企业的本市户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本市户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创业提高培训后,考试合格的,培训机构可获15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提高培训补贴。

创业扶持补贴力度大

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新创办经营实体,还可享受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新创办经营实体指在去年7月1日之后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其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按其持续经营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第1个月—12个月、13个月—24个月、25个月—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月600元/户、每月400元/户、每月300元/户。

正常经营1年以上,自开业之日起经营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户的自主创业奖励,但最长不超过3年。

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12个月以上,每吸纳1名给予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此外,经厦门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给予项目申报人2000元/个的入库项目奖励;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的创业项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另给予项目申报人5000元/个的优质项目奖励,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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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创业项目请关注晨报报道

小贴士

厦门市2015年夏季创业项目推介会

时间:本周日上午,会期半天

地点:长青路劳动力市场大厦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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