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颖达 通讯员 李春妮)“全网最低价”“仅限今日”……经常网购的市民应该对这些字眼不陌生,不过,这样的字眼今后不能用了。“双十一”临近,市发改委昨日发布提示,市民在网购中如发现商家有价格对比、误导宣传、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模糊赠送等5类价格陷阱或者权益被侵害,都可在保留相关证据后向12358价格举报中心投诉举报。 标示原价和促销价 没有依据属价格欺诈 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在网上销售“飞利浦彩电”,标示价格:¥3299.00,促销价¥2299。由于商家没有在网页说明3299元的价格是实体店零售价,市民陈先生认为这个划线价格没有任何根据,因此向价格部门进行举报。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这就是常见的价格对比陷阱。根据今年国家发改委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的解释,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属于价格欺诈。依照相关规定,这家电商企业已构成价格欺诈,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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