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颖达 通讯员 李春妮)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市发改委拟调整厦门现有的居民生活用水和用气价格,原先分为两档的水价调整为三档收费,“一刀切”的气价也拟划分为三档。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11月18日上午将针对厦门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召开听证会,11月18日下午将对拟调整的水价方案召开听证会。
最终调整事项将于听证会后决定,10月29日至11月17日,市民可通过邮箱(fgjg@xm.gov.cn)提出意见和建议。
水价调整
两档调为三档,第一档上调0.4元/吨
沿用了16年的阶梯水价可能将有变化。根据目前发改委公布的两种调价方案来看,每档价格将上调0.4元/吨到4.3元/吨不等。按每户最高用水40吨/月计算,每户最多将增加30元左右生活用水开支。
厦门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是从1999年3月起执行的,分两级阶梯,第一档用水量为每月15吨(含)以下,价格为1.80元/吨;第二档用水量为15吨以上,价格为2.30元/吨。根据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2-2014年度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由于原水价格上涨,重新估价后的含税成本约为2.21元/吨。
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市发改委拟定了两套新方案,并将原有的两档水价重新划分成三档:
气价调整
也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下调0.4元/立方米
根据目前发改委公布的调价方案来看,厦门第一档用气价格将从现行的4元/立方米下调为3.60元/立方米,降幅10%。
目前厦门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分阶梯,市发改委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情况,拟定了两套新方案,将气价划分为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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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气价均将建立
联动顺价机制
据悉,除了调整水价和气价外,还将建立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民用气价与上游气价联动的顺价机制。
以本次听证时期的水资源费为基准,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按照1:1同向调整;以本次听证时期的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气量销售价格为基准,合同气量销售价格与民用气价按1:1同向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民用气价格相应调整,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
【配套措施】
部分特殊用户
按第一档价格执行
部分特殊用户,将执行另外的计费方案。
其中,特困户和低保户,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供水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供水企业确认后,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均按第一档水价2.2元/吨执行。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3.80元/立方米执行;特困户和低保户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确认后,其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均按第一档气价3.6元/立方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