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措施】 部分特殊用户 按第一档价格执行 部分特殊用户,将执行另外的计费方案。 其中,特困户和低保户,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供水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供水企业确认后,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均按第一档水价2.2元/吨执行。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3.80元/立方米执行;特困户和低保户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确认后,其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均按第一档气价3.6元/立方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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