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拟调整居民用水用气价格 11月18日将召开听证会

2015-10-29 18:10:2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也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下调0.4元/立方米

根据目前发改委公布的调价方案来看,厦门第一档用气价格将从现行的4元/立方米下调为3.60元/立方米,降幅10%。

目前厦门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不分阶梯,市发改委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情况,拟定了两套新方案,将气价划分为三档:

  【相关新闻】

水价气价均将建立

联动顺价机制

据悉,除了调整水价和气价外,还将建立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民用气价与上游气价联动的顺价机制。

以本次听证时期的水资源费为基准,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按照1:1同向调整;以本次听证时期的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气量销售价格为基准,合同气量销售价格与民用气价按1:1同向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民用气价格相应调整,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