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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借260万债务后病死 法院称妻儿都有还款义务

2015-09-20 08:00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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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调查

继承人还债,七成执行难

据法院介绍,虽然法律规定,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要承担还债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继承的遗产范围不清且分割不明,讨债存在执行难的问题。

此类债务官司,七成以上,法院只能裁判“被告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支付或赔偿原告”。这样的判决,往往只能对债权人权利作宣誓性保护,等同于“假如继承了遗产,就应当替被继承人清偿债务”,但实际上,哪些财产用于偿还债务,因遗产范围不明,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实际执行。

对此,法官建议,首先,应修订完善我国的财产继承法律制度,设置遗产管理人制度,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受到有效监督。其次,建立完善个人财产申报与不动产登记制度,使个人的财产范围明晰化。

律师说法

父债,该不该子还?

对此,福建冠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龚晓洪律师说,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会导致债务的消灭,债的转移是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如果不继承遗产,也就不存在还款义务。

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父债与子女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不过,《继承法》也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没有限制。

夫债,该不该妻还?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说,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的个人债务,那么就无须为配偶债务“买单”。而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考虑两个标准:一是要看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要看夫妻或者家庭是否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3.因日常的社会生活所必须支付的费用;4.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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