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二房东”包下二三十套新房 简单装修转租翻倍

2015-08-03 15:27  高金环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律师说法

租房要尽量避开“二房东”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卢玉琼说,承租人跟“二房东”租房时,首先,要通过看“二房东”承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的授权约定,初步判断“一房东”是否同意“二房东”转租;在跟“二房东”签订承租合同时,合同中最好约定“‘二房东’要确保其有转租权利,否则要对因此可能产生的装修、房租等损失给予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双方可做约定。据了解,行业内普遍做法是,约定赔偿两个月的租金。

不过,卢玉琼说,实际上,一旦出现“二房东”拖欠房租或卷款“玩失踪”等意外情况时,承租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主张。所以,她建议承租人租房时尽量避开“二房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