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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电费房东受过 用电失信将纳入公共征信系统

2015-07-21 07:34:33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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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庄颖芳)您有经常拖欠电费的习惯吗?如果有,赶紧按时把电费交了吧,否则,不仅会产生电费违约金,信用记录也将受到影响。

记者从国网厦门供电公司了解到,从8月1日起,福建全省企业拖欠电费信息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共享。另外,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用电失信行为均已纳入省市两级公共征信系统。

把拖欠电费的情况纳入银行征信平台,将直接影响到企业信贷等经济活动。

据介绍,逾期7天并经催缴、告知后仍未缴付电费的企业客户信息,都将被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并作为企业重要征信记录,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价。而拖欠电费的信用信息将在福建省征信业务网上服务大厅上展示,并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而早在5月份开始,厦门地区的用电失信行为已经开始在省市两级公共征信系统陆续公布。

截至目前,已有3户厦门地区电费缴交记录不良的用电户在福建省公共征信平台“信用福建”公布。厦门市公共征信平台“信用厦门”也已公布9户拖欠电费的用电户,以及7户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户。

“房客欠下水电费,不应当由房东来承担。”很多房东都这么认为。但供电公司提醒,由于签订用电合同的是业主本身,从法律角度,缴清电费的责任和义务也应由业主承担。也就是说,房屋的欠费行为一旦被纳入征信系统,影响的将是业主本人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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