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变化不大。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郭文娟 图/刘东华)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市各类幼儿园新生将于8月15日报名。近日,各区相继公布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均与去年大体一致。
思明区和湖里区将开办5所公办幼儿园(详见表格),下学期新增10个小班,约300个学位。集美区的新亭幼儿园、北站幼儿园因工程建设进度影响,无法在9月如期开园,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杏滨中心幼儿园聚镇分园因装修工作开办时间延后,请家长留意招生片区内张贴的通知。
同安城区个别幼儿园招生片区有小幅调整,调整过渡期为一年(详见表格)。实验幼儿园、兴国幼儿园、洗墨池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跨片区报名生。翔安区实验幼儿园、新店第一中心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跨片区报名生。其他公办幼儿园必须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方可接收跨片报名生。
此外,同安区和翔安区均表示,各公办幼儿园要合理控制班生额。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招收跨片区生,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适龄儿童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2015年秋季跨片区就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生活基础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原件核查),于8月15日递交申请就读幼儿园,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温馨提醒】
报名时间
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全市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5日。
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暂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招生要求
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材料证明
公办园报名时应提供一簿(户口簿)、两卡(免疫卡、健康卡)、一表(体检表)和一证(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限价申请
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享受限价收费政策应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