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文 杨靖/漫画)结婚办酒本是件开心的事,但新郎王先生却非常郁闷。因为婚宴上状况连连,他拒付尾款,酒店便将其告上法庭。日前,思明区法院受理并调解该案件,记者参与调解过程。 纠纷 新郎王先生与新娘林小姐定于今年4月初在厦门某酒店举行婚宴。“当时到酒店看场地时,是一位陈小姐接待我们的。”王先生回忆说,双方敲定酒宴时间、桌数、价格,“订了十五桌,还预留了一桌”。王先生付了定金,剩下一万元的尾款。 然而,婚宴当天却状况百出,如今王先生一说起都觉得闹心。“说好晚上七点开席,到了六点半,我订的宴会厅还在搞活动,快七点了酒店才让我们使用。”没法提前演练婚礼流程就算了,客人们还只能站在门口等待,让王先生颇为尴尬。好在亲朋好友捧场,一共坐满了十七桌。但到上菜时,王先生再遇尴尬,有四道菜不是他预订的。陈小姐表示道歉,并表示多出来的两桌,免费赠送。 婚宴结束后,酒店方面催促王先生结款。“一看账单,不打折就算了,还加入了那两桌的酒席钱。”王先生生气地告知酒店,陈小姐许诺过赠送两桌。但酒店方面表示,陈小姐仅是业务人员,其口头说法不能作为依据。“就算是这样,今天发生这些事情,你们也应该道歉。”酒店方面对此不置可否。面对酒店这样的态度,王先生无法接受,不愿意付尾款,甚至和酒店方起了口舌之争。 于是,酒店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剩余尾款加上多出两桌的费用。 调解 对于酒店来说,在婚宴安排上频频出错,情理上说不过去,也应给予顾客合理解释。再者,陈小姐虽是业务人员,但与顾客进行沟通时,她代表的就是酒店,她的承诺会让顾客信以为真。建议酒店慎重处理此事。 对于王先生来说,婚宴遇到这样的事情,确实很闹心。但遇到矛盾应该冷静处理,而不是通过口舌之争加剧矛盾。 在法官、特邀调解员和导报记者的调解下,酒店为王先生免去临时加的两桌的费用,王先生也同意这一和解方案,并当场付清剩余尾款。 法官建议 新人在与酒店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细节,尽量将可以罗列的项目标注清楚。除了定金、停车位、赠送项目等问题外,还需了解酒店方是不是能确保按时提交婚宴场地。在进场时间上,新人最好要求酒店能够在合同中注明,并且询问酒店当天在预订的宴会厅中是否有会议,如有会议,是否能在签订协议的规定时间内进场布置,如果延后进场布置是否会影响婚庆公司的正常布置,这一点也要写进合同,以保障婚礼顺利进行。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尽可能约定得详尽清晰,若一方违反合约,则守约方可以引用违约条款予以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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