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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楼市新规 本月起闽房企可申请“商改住”

2015-06-15 07:48:51曾昊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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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二 可购买商品房当公租房

新规:对于未完成施工招标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原则上不再开工,转而调整为购买或长期租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存量商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

解读:此举也是尽快消化存量商品房的一招利器,未来地方政府可收购户型合适的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和公共租赁房。同时也允许开发企业调整优化户型结构,对于购买已建成的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进行切割改造。这就给了开发商更大的空间,在租赁房和商品房之间进行调整。

解读三 房企可不用缴纳保证金

新规:自2015年6月1日起,新出让房地产用地,可不向房地产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由于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房地产项目无法完全按期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同意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解读:履约保证金可退还后,开发商的资金运用将更加自如,也减少了其资金周转的周期,对刺激房地产商积极入市有提振作用。

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

根据CRIC克而瑞厦门机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月底,厦门SOHO在售存量为55.87万平方米,未售存量约69.31万平方米,合计约12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至少4年以上(按30万平方米/年计)。

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分析,当前商办市场存量房压力大,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减少这类产品后市的开发风险。如果能有一部分商办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对于房企来说也是新机会。

然而,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崎则认为,商办和住宅在配电、消防等方面的建设都不一样,这些要更换的话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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