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八旬姐弟争房子闹翻 亲人私结联盟分房
2015-06-11 10:40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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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在亲弟弟向自己孩子下了驱逐令后,年过八旬的老人阿霞将弟弟阿军等人告上了法庭。而弟弟出具的一份老父亲生前遗嘱和调解书让阿霞咋舌———遗嘱载明老宅由弟弟阿军、阿永继承,遗嘱由阿军代书并代为签字。阿霞称此遗嘱为假。这份遗嘱,究竟是否有效?合不合法? 八旬姐弟法庭对峙 阿霞、阿永、阿军是阿杰的三个子女。姐弟三人都是年过八旬的银发老人,本应泡泡茶、散散步、看看满堂儿孙,却因老父亲留下的一栋老宅闹起了别扭。 原来,1980年,老父亲阿杰病重,一年后离世。送别老父亲后,手足情却开始产生微妙变化。原来,老父亲在鼓浪屿上有一老宅,随着这几年的发展,地理位置极佳的老宅成了黄金地段,每月都能收上好些租金。老父亲在世时,老宅一直都是阿霞的儿子在打理。 2013年,阿霞的儿子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资料,才知舅舅和表哥(阿永的儿子)将自己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搬离老宅并支付房屋占用费等。得知此情况后,阿霞再也坐不住了,她也将弟弟和侄子告上了法庭。 亲人私结联盟分房 “凭什么老宅只分给你们两家?”面对阿霞的质疑,阿军和阿永的儿子出具了一份阿杰生前的遗嘱和法院的一纸调解协议等。 这几份陌生的材料,阿霞从未见过。遗嘱上载明,老宅交由阿军和阿永永远继承,负责讼争房产的一切事项,其他人无权处理和干预。 仔细一看,阿霞发现,老父亲的遗嘱写于1980年5月,当时父亲已经病重,遗嘱由阿军代书,并代为签名,盖有父亲的两枚印章。遗嘱上另有小字备注:“经证实,遗嘱内容确实是阿杰的意见和签名。”并加盖了一机构的印章。2012年7月,该机构出具证明,证明1980年阿杰至该机构办理讼争房产由阿永、阿军继承的书面申请,并有见证人数人。 其实,早在阿霞将弟弟阿军和侄子告上法庭之前,阿军和阿永的儿子已经上法院调解过一次。那一次,根据阿军和阿永的儿子所提供的资料,法院进行调解,确认遗嘱有效,房产由阿军及阿永两个儿子继承,各享有一半份额。经了解,调解时,他们并未征得阿霞的同意,并向法院隐瞒了此情况。 根据调解书,阿军、阿永的两个儿子办理了老宅房产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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