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杨长平)买房难,买“房产证”却很容易,小郭(化名)就是用一纸十块钱换来的“房产证”骗得了婚外情女友的芳心。那么,爱情故事的结局如何呢?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小郭年近四十,仍在夜总会打工,和妻子两人住在出租房里,生活颇为清苦。不过惨淡的现实没有阻挠他包养小三的决心,与芳芳(化名)相遇后,他就陷入了婚外情当中。刚开始,他还能用夜总会学来的排场骗骗小情人,假装自己是个大款;时间长了,芳芳似乎也看出些苗头,常常和他讨论将来买房的事情。小郭索性使出绝招,在路边随便买了张假冒的土地房屋权证,告诉芳芳他已经为两人买好了爱巢,等房子完工就可以搬入。芳芳信以为真,果真死心塌地跟着他过日子。 好景不长,日子久了,两人的感情也渐渐淡了,芳芳甚至想提出分手。不过她心里总惦记着那套房子,决定先查查市值再说。没想到一查才发现,这房产证根本是个假货,从编号地址到印章,没有一样是真的。这下芳芳愤怒了,她马上报警抓小郭,给自己这不靠谱的恋情画上了句号。 近日,小郭在思明区法院接受判决。因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故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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