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海沧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有3大变化 预约登记4月开始

2015-03-30 07:46:12肖馨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 “社保年限不够怎么办”、“暂住时间不够怎么办”、“打印证明手续今年还要吗?”……又到一年“入学报名潮”,社保年限、暂住时间、打印证明手续等问题无疑是新厦门人最关注的。而海沧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今年又有了新变化,那么变化在哪里呢?近日,新阳街道兴旺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邀请霞阳小学校长陈怡铠等人,为新阳工业区的企业开展“新厦门人随迁子女在海沧区预约就学网上操作失误分析”及“报名补救技巧实务”讲座,吸引了不少新厦门人来“听课”。

变化1

社保缴交年限放宽

据悉,积分入学政策是从去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具体实施过程中在暂住时间的认定、社保缴交年限的计算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今年各区实施细则更加明确,在暂住时间认定、社保缴交年限计算等方面适当采取一些灵活措施。

比如,大家最关心的社保年限的要求今年有了新调整,与去年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中,“连续两年不中断缴交社保”的要求相比,今年更加人性化,海沧要求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两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厦门市缴交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12个月,含12个月,按实际缴交的月份数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即可。

变化2

“借用”购房时间抵暂住

在暂住时间的认定上,海沧、思明、湖里、集美四区也在往年的基础上进行了放宽。如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商品住房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岛内两年,岛外一年),可凭其本人(或配偶)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一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

对于新厦门人随迁子女父母已经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不含50%)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购买的商品房符合我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海沧区8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并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对象不再参与积分入学。

变化3

“告别”打印证明手续

今年全部取消打印证明手续,简化办事程序。厦门市教育局原则上要求各区采用“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开发的“积分入学在线申请服务系统”,申请人可通过实名认证的方式登录该网站,在线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查询资格审核信息和入学积分明细,填报入学志愿。

因此,大部分家长不必打印社保和暂住信息,只需登录系统,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得分,因此今年不能重复报名。

入学预约登记4月开始

根据安排,2015年新厦门人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报名时间由去年的5月6日至16日提前到4月16日至30日,在此期间,家长可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 ”栏目进行预约登记。

6月30日前,海沧区教育局将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www.xmhcedu.gov.cn)公布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随迁子女家长应及时关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核。

7月27日前,海沧区教育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完成随迁子女的报名材料审核、报名信息确认、计算积分等工作,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及时关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相关的通知。

7月28日至7月30日,海沧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入学积分(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可在8月1日18:00前向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8月7日,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志愿填报地点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8月7日至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区积分入学资格),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海沧区教育局指定的志愿填报点(将提前一周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填报派位志愿。

8月12日,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进行电脑派位,并在海沧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孩子错过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那家长一定要抓住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时间(8月13日至17日)。因为,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果有空余学位,还可以接受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民办学校评估及分级限价情况详见海沧区教育城域网(www.xmhcedu.gov.cn)。

入学积分仍为三部分

今年新厦门人随迁子女入学积分仍分为三部分,其中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据了解,符合基本入学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给予30分的基本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主要包括工作积分和生活积分,其中工作积分36分、生活积分34分。附加分主要是鼓励父母双方均在厦门,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