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9家企业预付卡已备案 出问题后资金可赔付

2015-01-16 16:59:09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部分总部不在厦门的发卡企业在外地备案

■未备案预付卡权益难保障,年关投诉增多

■市民可登录市商务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晨程 通讯员 陈晓韵)昨日,记者从市商务部门了解到,年关临近,预付卡的相关投诉也明显增多。其实,厦门相关部门早已对预付卡管理做出尝试,对发卡企业进行备案。推行两年至今,共有9家企业公示备案。

备案预付卡,出问题后资金可赔付

记者从商务局了解到,年关临近,收到关于预付卡的市民投诉也较平时明显增多,总结起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非正规发卡企业不履行和消费者订立的相关合约,跑路了;另一类是,出现问题后,不少市民不太了解相应的处理程序,在部门间耗时耗力地跑也没解决,认为各部门在“踢皮球”。

据了解,早在2008年,厦门便已开始重视对预付卡的管理。2013年,市商务局制定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行业的单用途预付卡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具体行业分类可查询http://www.xmtdc.gov.cn),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部门作为进行资金存管或保险兜底,一旦企业出现问题,企业预存资金或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部分金额给消费者。

《管理办法》规定,单用途卡预收资金管理采取部分存管制度,不同的发卡企业分别要求按照上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和40%进行资金存管。同时,允许采取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形式对存管资金进行冲抵。

《管理办法》对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购卡等三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并对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等方面做了要求。

未备案商家预付卡,相当于提货单

市商务局提醒,市民要注意分辨预付卡是否在政府备案,已备案的企业预付卡有一定保障。不建议购买由商家自己发行的预付卡,这属于企业与购卡人的私下协议,相当于“提货单”,风险很大。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截止到去年底,厦门完成符合条件的9家发卡企业的备案工作(含市级初审),其中规模发卡企业5家,集团发卡企业2家,品牌发卡企业1家,其他发卡企业1家,2014年发卡金额14.8亿元,截止到去年底存管资金616万元,保险金额6200万元,银行保函(代偿最高限额)3.5亿元。另外,天虹商场、麦德龙、沃尔玛等总部不在厦门的企业,不在厦门备案但在外地已经备案。备案发卡企业的详细名单可在商务部http://yfk.mofcom.gov.cn/card/查询。

【温馨提醒】

两类发卡企业

申请备案地址不同

市商务局呼吁,符合备案资质的企业尽快申请备案。其中,厦门规模以上发卡企业申请备案,材料应提交到以下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厦门市商务局31号窗口(7703503)。其他发卡企业备案材料提交至各区经贸局(各区经贸局咨询电话:思明区2557447,湖里区5722430,海沧区6082978,集美区6250018,同安区7022319,翔安区7889963)。

预付卡出问题

可找职能部门维权

一旦发生问题,市民该如何维权呢?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持有预付卡的消费者若遇到小问题,可通过与商家协商解决或找消费维权部门进行调解;遇到大问题,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求助,或诉诸法律途径。投诉时,若要加快时间,可直接找市场监管部门。若找商务部门求助,将会转到相关部门处理。若调解不成,则只能走法律途径,包括小额诉讼或集体诉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