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总部不在厦门的发卡企业在外地备案 ■未备案预付卡权益难保障,年关投诉增多 ■市民可登录市商务局网站,查询备案信息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晨程 通讯员 陈晓韵)昨日,记者从市商务部门了解到,年关临近,预付卡的相关投诉也明显增多。其实,厦门相关部门早已对预付卡管理做出尝试,对发卡企业进行备案。推行两年至今,共有9家企业公示备案。 备案预付卡,出问题后资金可赔付 记者从商务局了解到,年关临近,收到关于预付卡的市民投诉也较平时明显增多,总结起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非正规发卡企业不履行和消费者订立的相关合约,跑路了;另一类是,出现问题后,不少市民不太了解相应的处理程序,在部门间耗时耗力地跑也没解决,认为各部门在“踢皮球”。 据了解,早在2008年,厦门便已开始重视对预付卡的管理。2013年,市商务局制定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行业的单用途预付卡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具体行业分类可查询http://www.xmtdc.gov.cn),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部门作为进行资金存管或保险兜底,一旦企业出现问题,企业预存资金或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部分金额给消费者。 《管理办法》规定,单用途卡预收资金管理采取部分存管制度,不同的发卡企业分别要求按照上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和40%进行资金存管。同时,允许采取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形式对存管资金进行冲抵。 《管理办法》对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限额购卡等三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并对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等方面做了要求。 未备案商家预付卡,相当于提货单 市商务局提醒,市民要注意分辨预付卡是否在政府备案,已备案的企业预付卡有一定保障。不建议购买由商家自己发行的预付卡,这属于企业与购卡人的私下协议,相当于“提货单”,风险很大。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截止到去年底,厦门完成符合条件的9家发卡企业的备案工作(含市级初审),其中规模发卡企业5家,集团发卡企业2家,品牌发卡企业1家,其他发卡企业1家,2014年发卡金额14.8亿元,截止到去年底存管资金616万元,保险金额6200万元,银行保函(代偿最高限额)3.5亿元。另外,天虹商场、麦德龙、沃尔玛等总部不在厦门的企业,不在厦门备案但在外地已经备案。备案发卡企业的详细名单可在商务部http://yfk.mofcom.gov.cn/card/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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