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三艘小木船非法载客强行闯关 阻挠执法将依法处置

2014-12-21 07:58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了确保乘客安全,执法人员让违法载客小木船靠驳码头。对于违法的小木船,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置。(记者吴耀东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耀东 黄晓波)闯关、劝回、再闯关……一改首日执法的“风平浪静”,昨日在周末客流高峰的刺激下,厦鼓海域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执法行动遭遇阻挠——临近中午,三艘小木船不顾安全,强行拉客,接连突破执法队伍设在第一码头和海面巡查的两道“关卡”,违法载客在黄家渡靠驳,之后甚至强制滞留了正在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

坚持依法行政却遭阻挠,执法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执法力量,严格执法,确保厦鼓海域海上交通的安全。公安部门也表示,违法必究,对于妨碍公务执法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

小木船:铤而走险 拉了三船游客

前日起,厦门港口管理局牵头公安、边防、海事、海洋渔业、思明区、海沧区等部门单位,针对小木船超载、客货混装、冒险航行和靠驳鼓浪屿岛不具备靠驳条件的码头、驳岸、沙滩上下客等安全生产违法现象,再次展开专项整治。

周末是客流高峰,昨天一大早,二十几艘小木船就已在第一码头停靠。执法队伍也有所准备,上午8时许,第一码头、黄家渡码头和海上的3个执法组均已到位。

“第一码头拦,海上堵,黄家渡扣。”厦门港口管理局局长吴顺彬介绍,三个执法组分工合作,各有侧重,“第一码头执法组的任务很重,要严防死守违规载客”。

严防死守,不让小木船有可乘之机——运货可以,但不能载客靠驳鼓浪屿。在最开始的两个多小时,执法人员排成一排,守在岸边登船处。“这里不能上,去鼓浪屿请到东渡或嵩屿码头坐船。”有一些游客前来询问,均被执法人员劝离。

不过,仍有个别小木船主铤而走险,非法运营。10点40分许,趁执法人员不备,一些船主从第一码头客运站靠轮渡一侧的出口附近拉来不少游客。在船家的怂恿下,这些游客分别登上了三艘船,其中有一艘靠外侧的船不顾执法人员劝阻,立即出发。

执法船:海面“拦截” 劝回闯关船

“注意,第一码头有人闯关!”就在小木船闯关的同时,正在厦鼓海域巡逻的“运载203号”执法船收到了信息,朝着第一码

头全速前进。三分钟后,执法船与小木船在海上相遇。

“出于安全要求,小木船不能在鼓浪屿上下客,来船请立即返航!重复,来船请立即返航!”一位执法人员拿着扩音喇叭,站上了执法船的甲板喊起话来。

刚在码头闯了关,又碰上“拦截”的执法船,眼前的一幕,出乎船老大的意料,一时慌了神,满舵掉头折返。

游客:再也不敢坐这种船了

不过,折返的违法载客小木船并没有进港停靠,而是在海上徘徊,等待“支援”。

大约十分钟后,另外两艘违法载客的小木船也强行闯关出发,与先前这艘小木船一起,驶向鼓浪屿。

与此同时,海上执法船也聚集到第一码头往黄家渡的海面上,加强海上执法。但小木船这次却完全不顾拦截劝导,竟然分头穿过封锁线。为确保乘客安全,执法船没有同小木船“硬碰硬”。

11点20分之后,三艘载客小木船靠上黄家渡。“太危险了,以后我再也不敢坐这种船了。”下船后,一名来自上海的游客显然还心有余悸。搭乘安全系数极低的小木船,又是在不具备靠驳条件的码头上岸,她显然已经对最开始的不听劝导感到后悔。

部门:坚决制止,依法处理

按照相关法规,这三艘小木船属于超范围经营,且不听劝阻,强行靠驳,执法部门有权依法予以处理。黄家渡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登船,对其进行了登记。

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联合执法队伍从中午到下午与船主们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有些船主和船员却无视法规,公然阻挠执法,甚至强制滞留执法人员,船老大村里的少数村民也参与了阻挠。执法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并耐心进行沟通,昨日傍晚,事态得以暂时平息。

“我们支持小木船守法经营载货业务,但对于不顾乘客和自身安全的违法载客靠驳鼓浪屿的行为,将坚决制止、依法处理。”吴顺彬表示,对于昨日违法载客的船只,相关部门已经记录在案,对于违法者将本着依法行政、违法必究的原则,把违法载客的行为坚决打压下去。有关部门也同时呼吁,船舶经营业者必须坚持守法经营,才能让自己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