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记者 王协云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卓悦佳)房屋征收是保障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厦门地铁1号线,因为经过城市繁华中心,沿线不可避免要对一些房屋进行征收,以满足地铁建设需要。摆在征收工作人员面前的问题在于,如何能在保障房屋被征收的民众获得合理利益补偿的同时,促进征收工作尽快完成,以保障地铁1号线如期施工和被征收人顺利返迁。 人们总有一个误区:政府迫于各方面因素,最终会满足个别征收户提出的额外诉求,因此早早签订征收协议,获得的补偿可能不如晚一点签订协议获得的补偿多。 此次,在厦门地铁1号线的房屋征收工作中,地铁1号线(思明区段)指挥部力图改变这种误区,希望让越早支持地铁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能获得更多的补偿,以促进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这一方案也得到了绝大多数被征收人支持,截至目前,全区已签约1122户,签约率超过97.5%。 入户宣传征收方案获支持 早在2013年10月,地铁1号线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征收工作人员就走进被征收人家中,发放相关材料,宣传征收政策。梧村街道工作组还首创“滨中夜话”工作模式,每晚在滨中社区召开群众讨论会,实行“扫楼”式对话,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解答广大被征收人对征收政策的疑惑。 “拿到补偿方案和材料之后,大部分人都很支持,对补偿政策也比较满意,毕竟原来都是老房子,这是个改善生活的机会。”原本家住文园路上的老郭是第一批签订征收协议并早早腾出房子的人。同样早早签订协议的老史也告诉记者,补偿方案公布后,一家人算了一下,觉得补偿比较合理,早点签约能得到更多补偿,就痛快地签了协议。“以后能住上新房子,有电梯,有物业,比现在老房子安全,还支持城市建设。”老史说。 多层次奖励早搬迁早交房 为了更好体现此次奖励提早交房搬迁的征收补偿思路,根据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在各轮商谈期限内达成协议并按期搬迁的,除了可以拿到房屋及其装修公允价值的补偿、各项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之外,还可依据选择安置房的地点享受不同的私有住宅差别化货币奖励,根据建筑的产权面积给予区位房价10%且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一次性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后,在30天内、15天内完成搬迁交房的,还可分别给予限时签约搬迁奖励、签约后限期搬迁奖励,同时满足两种奖励的条件还可同时享受两种奖励,而这两种奖励严格地随着轮次递增而递减。 对于选择期房进行安置的被征收人,补偿方案规定,若安置房逾期交房,被征收人还能享有双倍临时安置费,因此早早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将来还有可能提早享受双倍的临时安置费。 【奖励政策】 ●在第一轮商谈期限内达成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能享受第一轮商谈期限内额外的签约奖励,并按照相应的搬迁时间享受提前搬迁交房奖励。 ●签订协议后,在30天内、15天内完成搬迁交房的,还可分别给予限时签约搬迁奖励、签约后限期搬迁奖励,这两种奖励随着轮次递增而递减。 ●对于选择期房进行安置的被征收人,补偿方案规定,若安置房逾期交房,被征收人还能享有双倍临时安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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