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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落实八项规定动真格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制度化

2014-12-05 10:45:4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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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办事窗口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升。(组图/记者王火炎 摄)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已经整整两年了。两年来,厦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力推动了全市党的作风建设,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了厦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敢于担当的作为,积极投身到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伟大实践中。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陈冬 通讯员 洪榕略)

【动真格 齐行动】

作风建设 坚持以上率下

在谈感受时,许多人都对厦门落实八项规定“动真格”印象深刻。

“动真格”的后面,是领导干部带头先行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一直强调,“作风建设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更是身体力行,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一级做给一级看,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出台了《关于市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市级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的七条规定》、《市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市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

“动真格”的后面,是各级各部门的具体举措。市委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的执行细则,明确8个方面29项具体规定。市各套班子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率先垂范、管好班子。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齐行动,抓“文山会海”、改“舌尖上的浪费”、治“车轮上的腐败”、查“会所里的歪风”……

如今,厦门朴实文风、务实会风逐步形成。实行每月第一周“无会周”制度,市一级举办的会议活动不断减少。各类工作会议、节庆、论坛、展会现场布置没有鲜花,一切从简。各部门和单位坚持少发文、发短文,用电子公文代替纸质公文,坚持少开会、开短会,用视频会代替现场会,合并套开会议,领导讲话明显短了实了。

公务接待更加规范。迎来送往、层层陪同、超标接待、馈赠礼品现象明显减少,今年上半年,市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93%。

【抓监督 扎“篱笆”】

党员干部抵制“四风”免疫力增强

厦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并接受监督。

“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市纪委主要领导一直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和突出问题,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开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检查评比、治庸问责、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七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不断深化监督检查。遵循“小规模、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的要求,持续对酒店(楼)、娱乐(健身)场所、学校、公园、景区、机关内部食堂开展近千余次的明察暗访。

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厦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148起问题,对153人次进行处理,给予39人次党政纪处分。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文件、会议、媒体等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9期41起典型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十八大以来,累计查处案件640件64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53件53人。

与此同时,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结合厦门实际制定了严禁用公款组织中秋“博饼”等“十个严禁”、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三严格十不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中的“八个严禁”,《厦门市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市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

一条条纪律要求,一项项禁令,如今都成为党员干部不敢触及的“高压线”。从检查情况看,厦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月饼、公款购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已难见踪影,公车私用、收受节礼等“节日病”明显减少,广大党员干部抵制“四风”的免疫力越来越强。

【不松懈 求长效】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持续努力,使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成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使之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这是目标,更是现实的要求。

据了解,当前,厦门还是有极少数单位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压力层层传导不足,有的存在上紧下松现象,一些违纪违规问题还时有发生。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厦门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作风建设监督责任。完善自查与抽查、明察与暗访、专项督查与日常检查等有机结合的督查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始终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认真办理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举报,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信访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注重运用督办约谈、通报曝光等手段,督促各单位看好“钱袋”、把好车轮、管好人员。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清风拂鹭岛,勤廉促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继续把弘扬优良作风和建设美丽厦门紧密结合起来,立规矩、建制度、抓落实,善始善终,更好地服务促进保障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实施。

【原声】

郑云峰(市委常委、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区委书记)

严规矩出实招 让群众看到实在成效

两年来,海沧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严规矩、出实招,及时出台相关措施,率先全省启用公务自行车系统,推行会议绩效管理,建立“三公”经费提醒和预警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治庸问责”专项行动,对“为官懒政”、“为官不为”现象进行查处,其经验做法得到中央省市部门充分肯定。同时,在全市率先把办公用房清退工作向村(居)延伸。八项规定对党员干部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激励,能够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工作上,放在发展上。

下一步,海沧区将继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其成为“铁八条”,探索完善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厉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和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全区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苏培雄(市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走前头当表率 深入整治“四风”

两年来,全市机关各级党组织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事创业精神明显增强。通过宣传教育,改变“一阵风”思想,形成“不想腐”的风气;建立制度规范,制定相对完善的配套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编织“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检查监督,持续不放松,在日常监督基础上,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执纪监督,发现问题,曝光亮相,限期整改,让八项规定成为带电高压线,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下一步,市直机关党组织要“走前头、当表率”,进一步完善细化制度措施,深入整治“四风”,严肃查处问题绝不手软,持续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机关中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莫建鹰(翔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全方位监督 严厉惩处问责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翔安区紧密联系本区实际,研究出台本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相关规范管理制度和细则。向全区处级以上干部发放《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政策法规制度汇编》,区纪委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发送法规条文、纪律要求和警示案例。同时,紧盯每个节日节点,节前发廉政提醒卡、签廉政承诺书、公布监督方式,节中组织督察员明察暗访,节后联合检查组进行回访检查。在惩处问责上,翔安区加大违纪违法查处力度,进行全区通报,严肃工作纪律。下一步,翔安区将通过制订可操作的制度、全方位的监督和严厉的惩处问责,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实现常态化。

沈永贵(市委第三巡回督导组组长)

八项规定与群众路线一脉相承

八项规定与群众路线是一脉相承的。如果说八项规定的出台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那么党的群众路线则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延伸。贯彻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要坚持“恒”自为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式,没有完成时,要让八项规定“劲风长吹”,让群众路线“常抓常新”,变成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洪卜仁(著名文史专家)

落实八项规定要常抓不懈

这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公款吃喝、节日送礼、铺张浪费等歪风的遏制,百姓有目共睹。当然,落实八项规定要常抓不懈,舆论也要常加提醒。

彭一万(民俗专家)

市民要敢于拿起监督的“武器”

公务人员就是要为人民服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市民也要敢于拿起监督的“武器”,对公务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陈维新(市民评代表)

进一步做到信息公开 加大宣传力度

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要进一步做到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知情参与,感受清廉的信号。  

苏江圳(中华街道镇海社区党委书记)

让百姓感受到清风得到实惠

如今,会议少了,文件少了,务实的工作多了,期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让百姓感受到阵阵清风,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得到实惠。   

王斌(市民代表)

公务人员服务态度明显变好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收礼送礼的风气得到有效遏制,市民到政府部门办事,公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明显变好,领导干部跟普通百姓的心也变得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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