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宗满意 吕洋)昨日,《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关于《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
最高限额50万元,超过50万元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2008年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征求意见稿规定,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实行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更好地保障存款人权益
根据测算,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
根据新华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人民银行是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即使个别小存款银行发生了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央行有关负责人说。
【关于存款保险 这些您应该知道】
存款保险制度是什么?
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存款保险“保”哪些类型的存款?
包括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不包括银行理财产品
被保险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钱存银行一直挺安全,为什么还要建立存款保险制?
这次是通过立法对存款再增加一道保障
中国此前采取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以国家和政府的信用为银行存款担保。因此存款人心理上,个人存款是全额担保的。但是这一担保并没有通过法律明确表示,是一种隐性的契约,缺乏依据。存款保险制是通过立法对存款再增加了一道保障。
50万是怎么定出来的?
根据2013年底的数据测算,99.63%的储户的存款不超过50万元
央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50万的最高赔付额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个限额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根据经济发展等因素调整。
超过50万元的存款怎么办?
可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账户,每家最多存50万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支招”:可通过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账户的办法,从而实现存款的全额保护。换言之,每家银行都只存50万,300万就存六家银行,那就全部有保障了。
储户需要交保费吗?
这笔钱一般由银行出,和储户没关系
每个银行都要为自己的存款买保险,交到名叫“存款保险基金”的机构中,当然费率也不一样,这笔钱一般银行出,和我们储户没关系。
存款保险如何偿付?
储户在同一家银行的全部存款和利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可得到及时全额赔付
如果个别银行出问题,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即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由存款保险及时全额赔付。
以后钱存哪家银行更保险?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
凡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都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因此钱存哪家银行都是安全的。
【提醒】
三种方式可提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今年12月30日前,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信函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具体渠道详见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据新华社)
【新闻背景】
存款保险制度 酝酿超过20年
本报讯央行11月27日召开系统内全国存款保险制度会议,研究部署即将推出的存款保险制度。央行副行长胡晓炼当天在《财经》年会上表示,央行将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上述消息,被市场解读为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进入倒计时。
我国酝酿存款保险制度已超过20年,至今尚未实质性破题。今年以来,重大会议及监管层表态频频释放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信号。今年1月举行的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易纲10月30日在金融街论坛上表示,央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已经接近成熟。
从最新消息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有望最快在明年1月推出。(据中新网)
金融改革推进 迈出重要一步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不仅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举措,还是金融改革推进的重要一步。
有利于保护存款人权益
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指出,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出发点是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通过法律程序明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起到稳定人心、增强信心的作用。
一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完毕,我国将形成包括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能、银监会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道金融安全网。
有利于民营中小银行发展
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结构以大银行为主,民营中小银行发育不足。这已成为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时,老百姓觉得银行“越大越保险”,存款向大银行聚集,中小银行自然生存空间很小。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大大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存款保险将为大中小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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