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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厦门各银行仍认房又认贷

2014-09-24 11:14:42林爱玲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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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松绑效果有限,专家认为,信贷政策或是救市关键。资料图片(记者 唐光峰 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爱玲)9月22日下午,福州市发布房地产新政,称购房人还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此后,“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的消息甚嚣尘上。昨日,记者走访厦门多家银行进行求证,多家银行均表示,目前首套房只认房、不认贷的新标准并未在厦门落地,厦门的首套房认定仍是“认房又认贷”。

网上传闻

房贷还清再买房算首套

前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意见》,其中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意见》称偿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可算作首套房。

新政一出,立刻就有消息传出,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四大行将出台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余额还清,再购房仍算首套房。

该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不少厦门市民也坐不住了。市民陈小姐告诉记者,她和先生名下有一套50平方米的房产,已经还完贷款,眼下想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但一直苦于二套房的规定。“如果这个消息是真的,那就太好了。”

记者求证

厦门四大行称未接到通知

那么,目前厦门市场上银行的房贷政策如何呢?

昨日,记者走访了包括四大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对此消息进行求证。

记者以贷款人的身份,先后走访了工行的报业支行、建行的吕岭支行、中行的台湾街支行和农行的台湾街支行。目前上述银行对房贷政策的执行大同小异,首套房都是首付三成,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5个点以内;而二套房首付七成,利率在基准率基础上上浮10个点左右。而对于是否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受访的银行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没有接到通知,将维持之前的政策不变。

据悉,此前,监管层规定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即是否是首套房,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即不能算作首套房。

记者又致电厦门的四大行及多家商业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求证此事。建行厦门分行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也看到了相关报道,但分行目前还没有接到监管部门和总行的通知。”

其他几家银行也称,总行并未下发通知,目前厦门首套房的认定还是“认房又认贷”。而包括兴业银行在内的其他商业银行也否认了网上关于放松首套房认定的传言,称并未接到总行通知。

在受访过程中,有银行人士表示,此传言流传已久,但从未实施过。更有银行人士直接斥之为谣言。

截至记者发稿时,据有关媒体报道,工农中建四大行的总行层面已经向媒体澄清,称该传言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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