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出台新规推进工业用地节约 门槛恐将被提高

2014-11-12 12:31:5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要求更严          

工业用地不得建设成套住宅

新增及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除特殊工艺流程和地质环境影响外,厂房建筑应在4层以上(含4层),但厂房建筑原则上不得超过8层(含8层)。

《意见》还要求,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得超过7%,不得建设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租让时间          

一般工业项目用地租让不超过20年

《意见》明确,厦门将积极尝试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由中标人或竞得人先行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达产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厦门还将实行新增工业用地租让弹性年期制,一般工业项目用地租让年期合计不超过20年,年限届满前,对项目综合效益和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可以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对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按残值补偿。

对于用地面积大于300亩的工业项目,实行一次出让,分期交地。

绩效考核          

土地集约利用纳入政绩考核

土地集约利用,还与政绩考核评价挂钩。市国土房产部门将会同发改、统计、经信、环保等部门定期对各区和园区开展土地集约利用指标评价,对土地集约用地程度较高的区和园区,给予通报和表彰,并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有关人士指出,这一“指挥棒”有助于科学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