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3日讯(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一笔34万多元的蹊跷汇款,究竟是错转他人账户,还是归还借款? 原告起诉说,自己转账输错卡号,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被告却说并没转错,这是还款,不能归还。 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各执一词的“汇款疑案”。 原告起诉:34万多元错转他人 “真的是转错了!”起诉的是原告黄小姐,她说,当时自己是在使用手机网银转款时,不慎将343000元的款项,转到了被告张先生的银行账户上。 因此,她起诉认为,既然是误转,那么被告收到这笔钱就是“不当得利”,就要无条件返还。 经法院查明,转账是事实。2011年12月2日,黄小姐确实通过手机网银向被告转款343000元。 但是,对于这笔转账的性质,原告和被告双方却各执一词。在法庭上,被告张先生答辩说,这笔钱是黄小姐替人归还给他的还款。 |
相关阅读:
- [ 09-01]"工程款拖欠16年 工头过年躲债"续 已讨回欠款
- [ 08-26]邀“朋友”同去讨债 岂料欠款被“朋友”卷走
- [ 08-23]厦门:80万欠款借条没写债主 法院判持有人为债权人
- [ 08-19]云南致6死灭门案续:案犯讨要6万欠款未果杀人
- [ 07-28]台湾男子讨不回欠款 喝酒壮胆拿水果刀砍朋友
- [ 07-25]五年未交管理费欠款超万元 只因未办理入住手续就拒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