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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女子手机网银汇款34万元 称错转他人起诉还款

2014-09-13 08: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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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3日讯(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一笔34万多元的蹊跷汇款,究竟是错转他人账户,还是归还借款?

原告起诉说,自己转账输错卡号,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被告却说并没转错,这是还款,不能归还。

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各执一词的“汇款疑案”。

原告起诉:34万多元错转他人

“真的是转错了!”起诉的是原告黄小姐,她说,当时自己是在使用手机网银转款时,不慎将343000元的款项,转到了被告张先生的银行账户上。

因此,她起诉认为,既然是误转,那么被告收到这笔钱就是“不当得利”,就要无条件返还。

经法院查明,转账是事实。2011年12月2日,黄小姐确实通过手机网银向被告转款343000元。

但是,对于这笔转账的性质,原告和被告双方却各执一词。在法庭上,被告张先生答辩说,这笔钱是黄小姐替人归还给他的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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