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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原业主没交物业费 物业不让新业主装修房子

2014-08-26 09:13:17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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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主迟迟无法装修自己的新居

原业主为何不交物业费?

“他们之间的纠纷,怎么还扯到我头上了。”赵先生很郁闷,原业主曾经告诉他,物业理亏在先,打不赢这场官司的。因为原业主发现,物业人员在那套房子住过一段时间,屋子里还装了空调、冰箱,放了沙发等物品,“至少住了一年的时间,煤气费都欠了近2000元”。

无法装修新房,赵先生一家挺郁闷的,找了多个部门,投诉无果。而在与物业沟通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频频起冲突。“他们之间的事情,应该他们自己处理。需要我们配合的地方,我们一定会配合,但是这种强制不让装修,实在是太蛮横!”赵先生希望物业赶紧给个答复。

3万元抵押金要交给谁?

为此,导报记者致电万亘物业的负责人李女士。李女士表示,原业主欠下了大笔的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等,物业方面就该问题已经采用法律手段,目前正在进行中。而对于原业主提及物业管理人员在房子里居住的事情,她认为需要讲究证据。

对于赵先生提及“把三万元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处”的说法,李女士表示,主要是看赵先生一家急切想要装修房子想到的折衷办法。但这笔费用是寄放在居委会,让居委会作为第三方来保管这笔费用。“与原业主打官司需要一定时间,有居委会这个第三方,我们也能放心一些,才好先给他们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但该方案未能达成一致,双方继续僵持着。“因为原业主欠了很多费用,因此一直未给该住所供电,不存在断电一说。”李女士希望,双方冷静下来,好好沟通协商,找到问题最佳解决办法。导报记者 赖彩霞/文 赵先生 供图

律师说法

物业不得阻挠新业主装修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林黎晖律师表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新业主无需承担之前业主所拖欠的费用,物业公司只能向之前的业主主张;物业公司不得阻挠新业主的装修,否则就会侵犯到新业主的合法权利,新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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