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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针开展大检查 木船未带营运证被劝离

2014-07-30 12:40:44刘宇瀚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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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上船进行检查。

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 见习记者 吴雪莹)船主没有随船携带营运证、甲板上仍未安装护栏、存在非法载客现象……存在这些问题的小木船应立即退出码头,不得营运。近日,晨报连续报道厦鼓海域摆渡的小木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昨日,厦门市港口管理局水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来到第一码头,针对小木船无证经营、无护栏、人货混装及救生设备不齐全等问题进行大检查。

海沧区委区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于前天晚上召开紧急会议,责成海沧区经贸局、农林局、海沧街道及嵩屿边防所四家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驻点嵩屿码头,对小木船违规载客现象进行大检查。

[镜头一]

没有营运证木船被劝离

昨日上午8点,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来到第一码头。由于不是周末,到第一码头乘坐小木船的游客并不多。现场停有五六辆客渡船正在忙碌地装货,执法人员并未发现有人货混装的现象。

市水运处稽查征收科科长陈勇辉跳上一艘小木船,要求船主出示营运证。船主支支吾吾半天,却拿不出营运证,于是说:“今天走得急,忘记带了。”

“根据规定,营运证要随船携带。没带证件就赶紧开走,不得在这里载客。”陈勇辉责成这名船主不得开展营运。

执法人员又来到另一艘小木船上,船主主动递过来一本证件。“这不是营运证,这是海事部门颁发的证件。”陈勇辉说。船主无话可说,只能驾船离开码头。

陈勇辉告诉记者,车辆没有合法的营运证不能私自载客,木船也一样。“不过,我们并无扣船的执法权,只能劝其离开,不得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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