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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齐亮招共治乱象 多部门座谈畅聊治理经验

2014-07-30 11:02:26汪长福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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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船是不允许人货混载的。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汪长福)昨天,市纠风办召集港口、海事、海洋渔业、鼓浪屿管委会、鹭江街道以及鼓浪屿街道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举行座谈会,了解上述部门的各自职责范围以及履职情况。接下来,市纠风办还将组织“海上运营秩序、海上运输安全”专项民主评议,对现有的管理模式进行梳理,对职能部门的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座谈会上,本报记者向与会人士介绍了前几天调查中发现的厦门海域旅游交通乱象。接下来,各部门将分头出击,针对各种乱象展开治理。

市港口局水运处:

严查人货混载

督促明码标价

船头堆着货物、甲板坐着乘客,这是从第一码头出发的很多小木船的运载模式。但是,这种人货混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海上颠簸,货物倾倒、压在乘客身上怎么办?

市港口局水运处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有78艘客货两用的小木船在运营,其中海沧区73艘,思明区5艘,分属4家公司。这些小木船具备载客、载货资质,但是,小木船载货的话就不允许载客,载客的话就不允许载货。因此,小木船人货混载是不允许的,水运部门已经开始整治此类情况。

坐小木船到鼓浪屿到底是什么票价?很多游客弄不清楚。记者调查发现,从第一码头坐小木船,有时候5元/人,有时候10元/人,不仅没有给票据,也看不到价格表;从和平码头坐小木船,有人喊20元/人,有人叫30元/人,还有人开价50元/人,同样看不到价格表。

市港口局水运处负责人表示,小木船在乘客收费方面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是应该明码标价。他们会督促经营者将乘船价格贴在船上的醒目位置,同时督促经营者去办理相关票据、提供给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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