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谢雨真)近日,网友“醉里呢喃”在网上发的一个帖子引起关注。在这个帖子中称,不买房也有办法获得厦门户口,只要向民政部门一次性捐100万元。记者多方求证,证实了确实有这样的落户政策。 这名网友说,最近在派出所办事时无意中翻看了落户厦门的条件,发现除了人才引进、买房、直系亲属投靠外,捐款100万元以上就可以解决一个厦门户口指标。记者查阅了市政府网站,《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的第十二条提到:“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在本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赠额每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分别凭市侨务部门、市台湾事务部门出具的捐赠认定书,可为其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国内亲属办理1人的落户手续”。此外,境内个人在本市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可参照上述条件,凭受赠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可办理本人或其国内亲属的落户手续。 根据民警的解读,“凭受赠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很好理解,比如境内个人向学校捐赠善款100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可向市教育局申请认定书。 记者致电警媒热线,工作人员咨询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后回复:上述规定一直在执行,不过目前通过此法落户厦门的人并不多。市民政局一名负责人在了解了该局和市慈善总会的情况后向记者反馈,目前还没有接到境内个人向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书办理落户手续的。 对于这一政策,网友看法不一。有人认为,从字面上看似很简单,真要拿出100万元捐赠做公益事业还不如买一套房子更实在。也有的认为,对于有慈善心又想落户厦门的“外地土豪”来说,这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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