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张平原 厦门日报讯(文/图 本报记者 陈莼实习生 陈婕)这是一张属于死人的房产证,俨然成了一套属于幽灵的房子——无论是房屋拆迁,还是安置房购置、转让,被拆迁人、产权人都是这名早已过世22年的老太太。而花了28万真金白银购买这套房子的林先生,却始终拿不到属于他的房产证。 拿不到房产证,即使是用了十多年的房子,始终觉得不属于自己。因此,林先生一家不敢装修也不敢入住——9年多来,这成了一家人最大的心病。 读者来电 郭女士(原声)>> 我儿子2005年跟小卓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一共28万元。因为当时房产证还没办,我们谈好协议,等房产证办完马上过户,最后再给他6万尾款。可是,2012年房产证办下来了,名字竟然是小卓母亲杨老太太的名字,而老人早在1992年就过世了。 不久前,小卓的两个姐姐认为这套房子是母亲的遗产,弟弟不能擅自主张卖房子,将我们告上法庭。法院最后还是判我们胜诉,认为此次房屋买卖行为合法。可是,我们告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认为房屋应该登记在小卓名下的官司,法院却判我们输了,房屋的产权仍然在这个过世20多年的老太太名下。 现在,我们处于尴尬的境地,房屋买卖行为合法,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拿不到属于我们的房产证。希望通过媒体的帮助,找到解决方案。 2005年 买房 28万元买套安置房 房产证迟迟未办好 郭女士的来电说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采访后发现,事情的来龙去脉异常曲折。 2005年,与女友交往一段时间的林先生打算结婚,家中母亲听说这一消息兴奋不已。“当时母亲经过一个朋友介绍,看中了万寿北里的一套安置房。谈好价格后,就签订合同购买了。”林先生说,当初家中二老买这套房,就是为了让他结婚时作为婚房使用。 可是,由于是政府新盖的安置房,房产证迟迟未办。林先生也与原房东小卓签订了合同,约定“在开发商通知办理产权15日内办理房屋的一手房产证手续,而一手房产证办好后,在7日内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待二手房产证办好后,林先生才会将6万元的尾款交给小卓。 从2005年1月13日起,即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林先生一家便开始等待房产证办理通知。“因为没有房产证,我们一直不敢搬家,连装修都不敢。”林先生说,这一等就是好几年,他的女儿都上幼儿园了,“等不了这么久,只能先结婚,住在爸妈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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