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官司 苦等七年房产证出炉 却要同时打两个官司 法院判决书。 2012年,苦等了7年的林先生一家终于等到了开发商办理的一手房产证。可是,这本房产证却让他们傻了眼——上面的产权人竟是已经过世20年的杨老太太。 “杨老太太是小卓的母亲,在世时两人住在一起。”林先生说,杨老太太早在1992年时就已经过世,而在购买这套安置房前,小卓与母亲长期居住在思明西路一套政府租赁的公屋里。2004年,中南房地产对那一带的房屋进行拆迁,杨老太太就是被拆迁人之一。由于杨老太太已经过世,则由长期使用人小卓代为办理拆迁事宜。 “小卓拒绝政府的安置,自己贴钱买了一套全新的安置房。”林先生说,这些情况在买房时小卓都有告诉他们,但产权人是杨老太太的名字着实让他们摸不着头脑,“即便是小卓在母亲过世时没去办理更名,那国土房产局在办证的时候,不用核对产权人的情况么?一个过世的老人如何拥有房产?”于是,林先生家将国土房产局告上法庭,要求将产权人更换成小卓的名字。 然而,就在这起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卓的两名姐姐突然出现,称房子为母亲的遗产,林先生与弟弟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不合法。就这样,林先生既作为原告,又作为被告,频频出现在思明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我们从来都不知道他还有姐姐,直到法院通知我们开庭时才知道。”林先生无奈地说,更令他头疼的是,作为原卖主的小卓竟在开庭前消失了,“法院甚至还登报找他了,他还是没有出现。” 林先生说,后来他才知道,小卓卖房的事根本没有告知姐姐,当新的房产证办好后,姐姐以遗产的名义要求房屋过户时才知道弟弟把房子卖掉了,“两姐妹硬说这套房子是母亲的遗产,要求我们退还,我们就这样被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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