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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营无证旅馆 将面临拘留处罚及罚款

2014-06-28 08: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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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8日讯(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苏德炎)昨日上午,梧村派出所查处1处位于罗宾森广场的无证旅馆。被查的经营者此次已是再犯,将面临被拘留的处罚。

昨日上午9点半,罗宾森广场蓝晶阁10楼,思明治安大队和梧村派出所民警敲开房门:“又是你。”原来,前来开门的周某,在今年3月就已经因为开无证旅馆,被警方处理过了。

这家无证旅馆,是贵州人周某从一名外地房东手上承租来的。租金每月3300元,而他接手后就马上改成大小不等的7个隔间,做日租之用,大一点的一天100多元,小一点的一天只需几十元,因价格便宜,客人每天都不缺。“房东并不知道。”周某坦言,他向房东承租了5年,前后投入五六万元了,已经经营2年,现在才回本一些。“得不偿失……”周某一边苦笑一边摇头。然而,实际上周某早知他经营的是无证旅馆,也知道这是违法的。因为在今年3月,他刚因同样问题被梧村派出所处理过。

据介绍,截至6月28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304人次,明察暗访旅馆2083家次、留宿洗浴按摩场所265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54处,指导整改隐患326处,查处未落实“四实”登记旅馆88家51人次,罚款14.98万元,查处取缔无证旅馆168家,行政拘留1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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