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房管所负责人用5万元 买了两部“大哥大” 调查人员又发现了一个疑点:5万元的收据是筼筜房管所出具的,那么,这5万元又流向何处了呢? 傅某解释说,当时筼筜房管所负责人提出,由他建起两层楼使用,说不过去,所以就让他交5万元。这钱又不好说是房租,便以工会费的名义给了他收据。 时任筼筜房管所负责人的陈某又是怎么说的?陈某表示,傅某提出要求后,他与当时房管所的另一负责人林某商议后,考虑到傅某的实际困难,给他提供一个固定的维修工具房。至于为什么由工会开具收据,是因为那5万元就是作为工会活动费用,没有纳入该所财务管理。 这5万元真的作为工会活动费用了吗?陈某最终承认,他和另一位负责人用这笔钱各自购买了一部“大哥大”(即移动电话)。 至此,情况基本明晰:时任筼筜房管所负责人的陈某、林某,以该所名义申请公房修建,将公房让傅某占有至今,并将傅某的5万元为自己配备高档物品(上世纪90年代移动电话十分昂贵)。 4 傅某书面承诺 在限期内腾退公房 疑团虽然揭开了,那么,如何追索被傅某占据的公房呢? 市纠风办一面协调市公房管理中心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追回公房;同时以此为鉴,规范公房管理,审慎调查处理信访件。另一方面,调查人员还与市公房管理中心负责人一道,做了傅某的思想工作,指出该协议的违法性,动员其主动腾退公房。在调查人员细致的思想工作后,傅某表示,将在4月17日之前搬离“101室”,并写下了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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