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饼干没过期先发霉 厦门一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2014-03-05 15:27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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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陈重捷)家住同安的许先生在食杂店给孩子买了一袋饼干当零嘴,谁知还未过外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饼干就发霉变质了。“所幸小孩没来得及吃。”许先生急忙拨打12315热线投诉。

许先生说,他购买的饼干保质期为6个月,买回家的时候距离过期还有12天。工商执法人员查看了该食杂店内同品牌、同批次的产品,果然又发现了另一包发霉变质的饼干。据到场的经销商推测,饼干在保质期内霉变,很可能是因为运输中受热挤压造成包装漏气,或者是由于前段时间气温高,经营者保管不当造成的。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食杂店经营者未能谨慎审查所售食品,致使许先生买到缺陷食品,存在把关不严的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杂店经营者退还许先生购买饼干的价款,并支付了10倍金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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