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餐馆最低消费标准服务员把客人请出包间
■记者暗访10家餐馆酒店,其中7家存在各种“霸王条款”
■最贵的开瓶费100元,最贵的包间最低消费标准每人300元
想进包间吃饭,至少得消费够一定金额;自己带酒水,要交一笔“开瓶费”;甚至只要坐下来,就得先交“茶位费”……这些“附加条件”,很多消费者早已习惯了,餐厅酒店收这些钱也都心安理得。但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表示:这些都是违法的!
“禁止自带酒水”“设定最低消费”,已被确认为“霸王条款”。记者昨日暗访了岛内10家餐厅酒店,除京闽中心酒店、牡丹大酒楼和亚珠大酒楼,其他7家均存在“霸王条款”。
厦门部分商家仍坚持“禁止自带酒水” 或改收开瓶费
厦门晚报讯 文/记者 王绍亮 赖贵旺 实习生 蔡正伦 图/刘东华
A
暗访
最低收费、开瓶费 一个都少不了
朴墅庭院私厨
●最低消费小包间500元、大包间1000元;自带酒水每桌另外收费20元至50元不等
昨天傍晚,记者拨通了莲花公园旁边朴墅庭院私厨的预约电话,说想订5个人左右的包间。前台服务员说:“我们没有5个人的包间,最小也是8人座的,最低消费500元。”记者问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服务员说:“自带酒水按桌算服务费,洋酒一桌50元,红酒一桌30元,白酒一桌20元。”
自带酒水的开瓶费,和菜单一样“明码标价”。
还没进湘厦人的门,先看到了“谢绝”的告示
为了更真实地了解情况,记者定了一个包间。昨晚6点左右,记者一行3人先后到达朴墅,服务员很热情地引领到包间。记者仔细观察了包间内外,没有看到“最低消费”的任何提示。打开菜单,上面写着“酒水恕不打折谢绝自带,若需自带酒水将按以下标准收费:洋酒50元/桌次,红酒30元/桌次,其他20元/桌次。”
服务员多次询问记者一共几个客人,要点什么菜。最后,当记者表示只有3个人时,服务员说:“你们还是到大厅吃吧,大厅没有最低消费,这间最小的包间最低消费要500元。”
记者在与服务员交流中得知,楼下8人座的小包间最低消费500元,楼上还有能坐15个人的大包间,最低消费得1000元。
大门口就贴上了“谢绝”的标志
湘厦人
●小包间最低消费388元,中包588元;红瓶开一瓶要收10元
位于湖滨北路育秀广场旁的湘厦人湘菜酒楼,大门口张贴的“谢绝自带酒水”,黄底红字,格外显眼。记者到前台预订第二天晚上的包间,前台收银员问多少人,记者说有10人左右。他推荐了酒楼的中包间,随后又提醒记者:“中包最低消费588元。”
记者问是否包间都有最低消费,他说,小包的最低消费也要388元。“如果我们消费不到那么多怎么办?”“不会啦,包括酒水在内,10个人肯定超过588元。如果不够,你们可以多点几个菜。”
当记者问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时,收银员刚说了半句话“自带酒水的话,在我们这边要收……”,突然停顿了一下,随即改口:“自带酒水现在也不收费了。”
记者明知故问:“你家大门上贴的那个不是说不可以自带酒水吗,现在可以带了?”他略显无奈地说:“现在新闻不是都说了吗,我们也没办法。不过,红酒开瓶费一瓶10元。”
只要进了包间
人均消费最低300元
潮福城
●除了每人茶位费3元,另外还要收10%服务费
昨天傍晚,记者接到热心读者报料,说湖滨北路潮福城的包间费贵得离谱,“人均消费要500元”。记者随即前往潮福城暗访,服务员告诉记者:“我们这里的包间,不管大包小包,人均最低消费300元。”
虽然不是读者所说的“人均消费500元”,但人均最低消费300元,也算极少见了。
记者在暗访中留意到,潮福城允许自带酒水,也不收开瓶费,不过要收取茶水费和10%的服务费。记者在潮福城共消费88元,其中包括每人茶水费3元和8元服务费,最后点心打了7折,结账为67元。
当记者对酒楼收10%服务费表示异议时,一名服务员表示,潮福城在厦门开业18年,一直都按10%收服务费,“我们的收费都是合理的,不信你可以去工商局和税务局查查看。”
自己带酒水还得自己带杯子
上岛咖啡
●每人最低消费20元,包间消费180元至228元;开瓶费每瓶20元,一个杯子10元
在莲花路口公交站后面的上岛咖啡暗访时,记者注意到,餐厅菜单的右下角有一行小字:“本店每位最低消费20元,不另加服务费。”服务员说,包间也有最低消费,“小包最低消费180元,大一点的最低消费228元。”
记者询问是否能自带酒水,她说:“这个不行,一般都不让带酒水,这是店里的规定。”记者追问:“如果坚持自带酒水,要不要收开瓶费?”她说不清楚,进去询问后出来告诉记者:“红酒白酒每瓶收20元。”
记者问,自己带酒水,除了开瓶费还有没有其他收费?服务员说:“你们喝酒应该要杯子的吧?要我们提供杯子,每个杯子收10元。”
记者说,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算违法了,为什么餐厅仍然有此规定?服务员说,餐厅也知道这个规定不合理的,但是上级领导还没有下达指示,所以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收费。
“你要不要带酒水,我们先说清楚”
德庄火锅
●包间没有规定收费,茶位费一人一元;自带酒水开一瓶收20元
记者致电德庄火锅瑞景店,前台店员说:“包间没有规定费用,我们只是谢绝自带酒水,如果有带酒水的话,不管带什么酒,都要收开瓶费,一瓶20元。茶位费是一个人一元,包括餐具,其他(费用)没有算。”
当记者告知,现在已经认定“禁止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了,对方似乎很无奈,解释说:“我们服务费什么其他费都没有收,如果你带酒水,我们就收开瓶费。我就是提醒你,你要带就带,不带就不带,我们先说清楚啊。”
每人6元的茶位费“必须要算的”
山东老家
●包间没有最低消费,开瓶费10元至20元不等
记者打电话到山东老家SM店订包间,前台回应说:“包间没有最低消费,不过每个人6元茶位费,必须要算的。不同的酒水开瓶费也是不一样的,开一瓶白酒10元,洋酒20元,红酒15元。”
当记者告知,这些是属于霸王条款,按理不能再收了。前台服务员一点都不紧张:“我们这边暂时还没取消,要是正式公布的话,大家都取消了,我们也会取消啊。”
自带洋酒开一瓶要收100元
宴遇
●10人包间最低消费1000元,8人间最低400元;开瓶费50元至100元不等,多开可以打折
记者致电宴遇新景店,订包间,店员说,10人独立包间最低消费1000元,半封闭8人包间最低消费400元。
如果是要自带酒水,记者被告知需收服务费,也就是开瓶费。按每开一瓶红酒50元、白酒80元、洋酒100元标准收,如果带的酒水多,客人可以和餐厅主管协商,开瓶费也能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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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对消费者不公平 应取消“最低标准”
厦门市餐饮同业公会名誉会长彭一万说,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定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不是所有餐馆酒店都有的,但具体有多少酒店有规定,有多少没有,目前尚未进行统计过。他说,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令禁止了,店家就应该执行,“不然就是违法”。
据了解,酒店餐厅不欢迎自带酒水,目的是让客人买自己店里的酒,以获得更高利润。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人家是来吃饭的,不该对酒水有强制性的规定,应该让顾客自己决定”。
“现在一家人在外面吃饭很常见,餐饮早就从高端消费走向了大众消费。”彭一万说,酒店餐饮店家应该考虑如何吸引顾客、黏住顾客,而不是把心思花在怎么多收费上。
店家设定包间最低消费标准合理吗?对此,彭一万认为适当多收费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应取消“最低标准”。他说,相对大厅,包间的环境更好也更私密,“在包间吃饭可以比大厅的多收二三十元,而不是设定最低消费标准”。
彭一万说,一家餐饮店首先要有知名度,其次要有美誉度,再次就是忠诚度和回头度,这些均要考虑。他鼓励顾客要发挥“用脚投票”的优势,厦门餐饮店多,顾客选择余地也很大,如果不满意这家就换别家,这样有利于促进店家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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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叫停“霸王条款” 让消费者维权有底气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14日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争论十余年的霸王条款尘埃落定。“消费者与酒店相比是弱势群体,个人协商很难。如果向法院诉讼,即使走简易程序,所消耗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是一般消费者不愿意承担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佟强教授认为,最高法的明确表态给类似事情定了性,让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能迅速采取行动,对消费者的维权意义深远。
“最高法对十几年的争执一锤定音,实际上是给餐饮行业树立了一个大框架下的操作规范,使得商家不会将大部分盈利点放在酒水上,而消费者也会通过实际情况权衡自己的维权行为,从而形成一个健康良性的餐饮市场。”佟强说。
专家认为,最高法明确表态的更大意义在于对霸王条款的清晰定性,让消费者面对酒店的不公平条款时有底气,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能迅速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