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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7成餐馆酒店有各种“霸王条款” 最贵开瓶费100元

2014-02-19 16:38:49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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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对消费者不公平 应取消“最低标准”

厦门市餐饮同业公会名誉会长彭一万说,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定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不是所有餐馆酒店都有的,但具体有多少酒店有规定,有多少没有,目前尚未进行统计过。他说,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令禁止了,店家就应该执行,“不然就是违法”。

据了解,酒店餐厅不欢迎自带酒水,目的是让客人买自己店里的酒,以获得更高利润。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人家是来吃饭的,不该对酒水有强制性的规定,应该让顾客自己决定”。

“现在一家人在外面吃饭很常见,餐饮早就从高端消费走向了大众消费。”彭一万说,酒店餐饮店家应该考虑如何吸引顾客、黏住顾客,而不是把心思花在怎么多收费上。

店家设定包间最低消费标准合理吗?对此,彭一万认为适当多收费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应取消“最低标准”。他说,相对大厅,包间的环境更好也更私密,“在包间吃饭可以比大厅的多收二三十元,而不是设定最低消费标准”。

彭一万说,一家餐饮店首先要有知名度,其次要有美誉度,再次就是忠诚度和回头度,这些均要考虑。他鼓励顾客要发挥“用脚投票”的优势,厦门餐饮店多,顾客选择余地也很大,如果不满意这家就换别家,这样有利于促进店家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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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霸王条款” 让消费者维权有底气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14日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争论十余年的霸王条款尘埃落定。“消费者与酒店相比是弱势群体,个人协商很难。如果向法院诉讼,即使走简易程序,所消耗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是一般消费者不愿意承担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佟强教授认为,最高法的明确表态给类似事情定了性,让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能迅速采取行动,对消费者的维权意义深远。

“最高法对十几年的争执一锤定音,实际上是给餐饮行业树立了一个大框架下的操作规范,使得商家不会将大部分盈利点放在酒水上,而消费者也会通过实际情况权衡自己的维权行为,从而形成一个健康良性的餐饮市场。”佟强说。

专家认为,最高法明确表态的更大意义在于对霸王条款的清晰定性,让消费者面对酒店的不公平条款时有底气,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能迅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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