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在厦买房不能落户 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三大影响 有利于盘活厦门存量房源,缓解供求矛盾,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减少一手住宅需求压力,激活二手住宅市场,形成合理的房地产市场结构 外地人群购房比例会有所下降,缓解人口、交通、财政和公共支出等压力 厦门日报讯 (记者梁辰)昨日发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厦门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从今天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将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此外,2016年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 《通知》指出,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厦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增长、户籍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购房入户”落户 占全市迁入总数22.44% 长期以来,厦门优越的人居环境,良好的公共资源吸引着大量的异地客群前来置业,“购房入户”无疑成为异地置业客群关注的焦点之一。据了解,厦门“购房入户”优惠政策最早出台于1996年,这对于当时相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压力增大、公共资源紧缺等影响已开始显现。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市以“购房入户”方式落户9700多人,占全市迁入总数(4.36万人)的22.44%,其中,岛内“购房入户”落户3400多人,占岛内迁入数的12.95%;岛外“购房入户”落户6300人,占岛外迁入数的37.55%。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随着一手商品住宅丧失购房入户的优势,部分外地人群将会选择购买性价比更高的二手住宅,一定程度上减少一手商品住宅需求压力,形成合理的房地产市场结构。此外,“购房入户”政策调整后,外地人群购房比例会有所下降,减缓新增人口上升速度,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财政和公共支出等多方面压力。 房价短期会涨价? 报价过高项目暂不发预售证 《通知》还指出,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购房入户时间以签完合同,进行备案的时间为准,所以购房者还有两年时间来消化购房需求,不用过于着急。”市国土房产局还表示,因为两年后将没有“购房入户”的优惠,对于商品房附加值会起到一定影响,这也会“倒逼”开发商尽快把手上的存量房进行开发、上市,有利于缓解供求矛盾,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更有利于盘活厦门房源存量。 新政出台,不少市民担心,会不会有开发商在短期内因此涨价?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厦门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并且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审。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
-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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