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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新车为“事故车” 贴标语抹黑车商被大V转发

xm.fjsen.com 2013-11-02 09:04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维权过度 被判构成侵权

在法庭上,蔡先生答辩说,他的行为没有侵权,因为他买的车确实存在张贴标语中所说的问题。

经审理,法院认为,蔡先生主张该车系事故车,却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因此其以标语形式宣称的“事故车还卖给车主”等内容失实,但他仍加以宣传,已构成诽谤。

此外,标语车的图片也在微博中被多次转发,使公众对车商的声誉产生怀疑。而蔡先生在受到行政处罚并道歉后仍继续抹黑,其维权方式已明显超出合理维权限度和法律规定,具有较大的主观过错。

因此,法院认为蔡先生侵犯了车商的名誉权,判决要求他立即停止侵权,移除车身上的标语,并连续十日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为车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维权时应保持理性,在与商家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亦可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会陷入维权不成反侵权的境地。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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