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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野导如涉黑必严惩 打黑部门和警方长期关注

xm.fjsen.com 2013-10-06 09:32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鼓浪屿“野导”屡禁不止。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俊鸿 见习记者 林露虹)“鼓浪屿‘野导’,又打人了!”3天前,事发内厝澳码头的“野导”殴打游客事件,经过3天发酵,最后以警方对3名涉案人员进行治安拘留,风波最终告一段落。

追问

打人三“野导” 将如何处罚

此次“野导”对游客上演全武行一事,引起多方关注,有关如何惩戒“野导”的话题,也引人热议。昨日,有读者提出疑问:打人属于治安事件,由警方处理理所应当,但3人都是“野导”,对此不合法身份,又将做何种处罚呢?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第102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导游证和领队证,而从事导游领队服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日前已有苏州、上海等地依照这一规定对假导游开出了罚单,那么,有关部门是否可依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次事件的“野导”开出罚单?

对此,市旅游质监所值班人员表示不便对此事发表看法,建议记者联系市旅游局。随后,记者联系了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鼓浪屿“野导”的问题,可联系市政府驻鼓浪屿联合执法小组。

询问了以上三个部门,可以确定的是,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对这3名“野导”做进一步的处罚。

到底能不能处罚?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在公安机关对“野导”进行拘留,并认定“野导”无证从事导游的事实后,旅游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旅游法》对这3名“野导”开出罚单。

“野导如涉黑,将坚决给予打击”, 市“打黑办”一名负责人称,对于鼓浪屿的“野导”,打黑部门和警方长期关注,一旦涉嫌黑恶势力将坚决打击。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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