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 2013年标准调为500元/年
xm.fjsen.com 2013-05-19 07:57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 2013年度标准调为500元/年其中政府补助390元,个人缴费110元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刷卡看病已成为新店镇居民最新的就医形式,极大地方便了全镇居民。近日,新店镇已印制4万张参保缴费通知,以户为单位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新店镇医保工作人员提醒居民,按时缴费以免耽误日后使用。 据介绍,2013年度参保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500元/年,其中政府补助390元,个人缴费为每人110元。 新店镇医保工作人员提醒,续保人员应在6月5日前在所代扣银联卡存足相应款项以便扣费(银行卡里要保证有10元的年费),地税部门将于6月6日至6月20日随机扣款。而新参保人员须于5月25日前向各社区工作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于5月31日前持缴费号到银行办理一卡通代扣,地税部门将于6月6日至6月20日随机扣款。 201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注意事项 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其父亲或母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 3、在厦门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及随父母在厦居住生活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参保登记及缴费 1、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人员和停保后再次参保人员应于2013年4月6日至5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或返乡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本人户籍所在的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⑴ 往年已参保人员本年度无变更事项仍继续参保缴费的,无需重新登记,只需于扣费期限内在个人一卡通账户中存足扣费款项即可。 |
相关新闻
- 2013-05-17厦门市政府出台通知 参保职工医保最高可报50万
- 2013-05-16职工医保最高可支付50万 门诊起付标准调为1500元
- 2012-06-227月起厦门实施医保新政 报销提高无需市民多缴费
- 2010-07-29厦门市民在社区就医 可免费使用455种药物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