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出台通知 参保职工医保最高可报50万
xm.fjsen.com 2013-05-17 08:45 李玉燕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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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职工医保最高可报50万 图表 东南网5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文 张向阳/图 叶允平/制图 通讯员 胡晓牧 )作为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厦门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通知》从7月1日起施行。届时,参保职工大病住院最高可报销50万元,参保居民生大病住院也可报销高达45万元。 昨日,市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李钦辉透露,经测算,这一惠民新政出台后,一共可以减轻参保人员6200多万元的医疗费用负担。 亮点一 医保筹资标准由460元提至500元 《通知》规定,7月起,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6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390元,提前三年完成并超过国家下达的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60元的任务,这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个人缴费标准,7月起也将由原来的100元调整为110元,提高了10元。 亮点二 门诊起付标准7月起将大幅降低 《通知》规定,7月1日起,厦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起付标准从1000元降为700元;在职职工医保起付标准取固定值,不再随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变化,在职职工门诊起付标准从1844.16元降为1500元;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从922.08元降为600元。 此外,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同样按上述办法取整计算(详见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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