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出台工伤保险补缴新政 工伤后补缴享相应待遇

xm.fjsen.com 2012-06-13 08:21  李玉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13日讯 (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陈相秋/文 叶允平/制图)过去,一旦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若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对单位和个人而言往往是较大的伤害和负担。如今,这种情况有了事后补救的机制。《厦门市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日正式发布。根据新政,用人单位为员工补缴工伤保险后,受伤员工可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补缴新政,从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据悉,这是厦门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的社保新政。该政策将在规范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维护受伤员工合法权益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