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工伤保险补缴新政出台 保障未参保职工权益

xm.fjsen.com 2012-06-12 18:12  吴笛 来源:厦门晚报    我来说两句

符合条件,可申请先行支付

提示:应当由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支付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规定》对工伤待遇明确区分为应当支付、不予支付、不予支付但可先行支付三个范围,明确区分用人单位的责任、债务,以及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债权及代位追偿权。

《规定》明确指出,新《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支付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也不能申请先行支付。

其次,用人单位补缴后,其工伤职工补缴前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第三人责任导致工伤的,补缴前后发生的、按规定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工伤医疗费,应当由第三人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因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不支付的,但符合《条例》、《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的先行支付范围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第三,补缴后本规定明确不支付的各项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因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待遇、或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支付工伤医疗费的,工伤职工可以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申请先行支付。

《规定》还明确了先行支付时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工伤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必须先按规定补缴工伤保险费,从而将先行支付转化为合法正常的支付,防止出现大量呆坏死账。

另外,对于未参保工伤职工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提出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工伤保险医疗费的,工伤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应书面承诺不再就已先行支付的待遇直接对用人单位或第三人提出工伤赔偿申诉,并依法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其对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的工伤赔偿诉讼权利实施代位追偿权。这是防止工伤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按《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或第三人提出工伤赔偿申诉,并获得赔偿后,无法返还给工伤保险基金,从而造成基金流失。

【提示】

过渡期补缴

以2011年为界

《规定》还对过渡期的工伤保险费补缴以及待遇资格确认在时效上作如下规定:2011年1月1日前发生事故,并在2011年1月1日前已经认定工伤,用人单位在2011年1月1日后补缴工伤保险费的,不适用本规定,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补缴后新发生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新《条例》规定支付全部待遇。

2011年1月1日前发生事故,但在2011年1月1日后认定工伤,并补缴工伤保险费的,可以按照本规定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分别支付待遇。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