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区建设30周年:在医保领域闯出"厦门模式"
何建峰认为,厦门医保体系的突破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市级统筹,层次更高,地域范围更广,资金量大,抗风险能力也更强,也有利于流动。 二是门诊医疗费统筹,个人账户主要管门诊,一旦个人账户自付段用完,可采用统筹支付,而且不局限于特殊病种; 三是城乡统筹,城镇和农村居民都纳入到统一的医疗保险体系中,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的标准一样,享受一致的医疗保险待遇; 四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除了各类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外,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解决了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调研员、厦门市医保制度改革的主要设计者之一蒋更生: 医保蝶变 实现全民覆盖 蒋更生,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厦门的医疗保险改革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小到大,保障水平由高到低。尤其是近五年来,厦门医疗保险完成了从职工医保向全民医保蝶变,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与覆盖人群的全面覆盖。 在参保人群上,先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城镇职工,后将外来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厦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农村居民和高校大学生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统筹范围,在厦常住人口在制度覆盖上均有了制度安排,建立了覆盖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数字特区】 1997年7月,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一并轨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厦门医改后的首批参保覆盖人群达17.8万。 2005年,厦门市出台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制度。 2007年1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正式启动,将没有医保安排的老、幼、低、残纳入统筹范围。 2008年,补助范围延伸至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和经办,并将其升级为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厦门医疗保险进入了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全民医保的快速发展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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