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厦就业 医保关系也能跟着来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流动就业人群将大大受益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7日讯(记者 崔晓旭 吴晓平)明年1月1日起,外地来厦就业职工的医保关系可以随就业进行转移接续了。 近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改变了只有高端人才来厦其医保关系才能转入厦门的现状。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副调研员何建峰接受导报记者采访,就新出台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哪些人员医保关系可以转入? 《实施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扩大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人员的受益范围。 何建峰介绍,以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入厦门的,仅限于经厦门市有关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范围较窄。大多数流动就业人员在异地的医保关系不能与本市有序衔接,到了厦门就业后只能重新计算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这次《实施意见》在原先基础上又增加了两类可以转入医保的人员:一类是符合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的人员;另一类是其他流动到本市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转入本市)的人员。 范围扩大后,更多的流动就业人员可以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厦门。 |
相关新闻
- 2011-12-02闽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残疾人医保个人缴费由政府承担
- 2011-11-27厦门率先实行医保城乡一体化 农民"看得起病"
- 2011-11-2735岁的哥停车休息猝死 开的士十多年疑过劳死亡
- 2011-11-21省医保灵活就业人员明年缴费3822元 截至12月25日
- 2011-11-20银川医保管理中心为理论学习停止办公遭质疑
- 2011-11-15美最高法院同意受理医改法案诉讼
- 2011-11-14民办医院多名员工合谋 5年套骗百万医保款
- 2011-11-13农民看病须刷医保卡才能报销 取消先垫付现金再报销模式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