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共用院子停车也要收费? 住户与酒店矛盾升级

xm.fjsen.com 2011-11-17 07:46  李立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17讯 (记者 李立宇 实习生 汤婧晗/文 吴晓平/图)住了一二十年的地方,用了一二十年的院子,今年10月初,突然要“被收费”,住在思明南路433号之2的不少住户想不通。

原来,他们使用的院子与边上7天连锁酒店连接在一起,而酒店所在楼房业主称:“院子归我们所有,我们有权管理、收费。”

不过,住户们至今没看到相关证明文件,因此向导报热线968801反映了这一情况。

住户开车出门要收费

在思明南路433号之2,住户住在这里的时间,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一直以来,住户们的车辆,都停放在住宅楼旁的小院里。这院子说小不小,还连接着旁边的建筑,那里已经被业主租给别人做酒店经营。双方不仅共用这个院子,还共用一个大门。不过,大家一直相安无事。

今年10月初的一件事,打破了这里原有的“平静”——住户们要开车出去,结果被人关了大门,要求缴纳停车费,不然就不能出去。其中一位住户郑先生说:“我虽然在这里才住了7年,但车一直就停在楼旁的空地上,大家共同使用的院子,以前的酒店就没收费,现在这家酒店凭什么收费?”这栋楼的不少住户,也都是这么想的。

责任编辑:房小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