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道路停车位将统一"收编" 由交警部门管理
收费全额上缴各区财政 路边停车位的停车费用,这块香饽饽由谁来收?从目前厦门的现状来看,有国有企业在收,也有街道对外招标,让外面的企业来收,受到部分市民质疑。 办法草案明确,道路停车位的管理服务单位,由各区政府确定国有企业负责。这些国有企业,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收费和服务。 停车位“赚”来的钱,全额上缴各区财政金库,再投入到与停车位有关的项目上去,做到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主要用途有:划停车位所需的费用、委托代征手续费等与城市道路停车管理相关的支出。 停车费用实行政府定价,不同地段、不同时间价格不同,收费标准由物价局制定,总体原则为:路内比路外高,商业区比居民区高,地上比地下高,白天比晚上高。 收费人员要戴上岗证 满大街的停车位管理人员,服务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厦门的形象。在《暂行办法(草案)》生效后,这些管理人员将被统一“收编”。 办法草案要求,各区的停车位收费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各区政府统一制发的上岗证。他们必须引导车辆进出、停放,做好卫生保洁,维护场地和绿化,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车辆停放。 企业必须设置统一格式的停车公示牌,包括经营单位名称、编号、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时段、收费方式、停车位数量、监督投诉电话等。同时,停车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一旦发现停车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交警将按规定予以撤除,由服务企业负责及时恢复道路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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